定向越野
104年士林區山林定向公開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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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宗 旨:為積極推廣定向越野運動,提高全民定向越野運動認識,進而達到全民運動目的,特辦理此競賽。
二、活動日期:中華民國104年10月04日(星期日)
三、競賽地點:臺北市陽明山苗圃
四、指導單位:臺北市政府體育局、臺北市體育總會
五、主辦單位:臺北市士林區體育會
六、承辦單位:臺北市士林區體育會定向越野委員會
七、協辦單位:台灣定向運動協會、臺北市北投區、文山區定向越野委員會、新北市體育會定向越野委員會
八、參加組別:M=男子組,W=女子組(參賽者可依據自身條件,越級報名)
組別 |
M/W |
M/W |
M/W |
M/W |
M/W |
M/W |
M/W |
M/W |
M/W |
M/W |
KF (親子組) |
CATI (體驗組) |
8 |
10 |
12 |
14 |
16 |
18 |
21 |
30 |
35 |
40 |
2人1組, 其中1人須為國小(含)以下孩童 |
2人1組 (性別年齡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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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齡 |
≤8 |
≤10 |
≤12 |
≤14 |
≤16 |
≤18 |
年齡 不限 |
≥30 |
≥35 |
≥40 |
◎年齡以民國104年1月1日當日計算組別(例:86年2月1日出生者,實歲為17歲11個月,可參加18歲組)。
九、參加辦法:
(一)報名日期:自即日起接受報名至9月27日下午17:00止。逾期報名者,不列入成績計算。
(二)報名資格:參賽者須身體健康,若身體患有心臟病、腦溢血、高血壓等不適合參加,若參賽者隱瞞病情,所有一切責任由參賽者自行承擔。報名者正式報名後即被視為符合並同意“參賽資格”條款。
(三)報名費用:9月27日前(含)繳費,每人新台幣300元,雙人組新台幣500元,體驗組每組收500元(包含保險費、製圖費、地圖印刷費、號碼布、定向器材損耗、獎品)。
9月27日後繳費,每人新台幣350元,雙人組新台幣600元,體驗組每組收600元。
(四)繳費方式:銀行匯款:陽信銀行北投分行 銀行代號:108
銀行帳號:00342-014097-4
戶 名:台北市北投區體育會定向越野委員會 林士斌
(五)報名方式:報名表請逕自新北市體育會定向越野委員會網站http://www.ntpc-sports.org.tw/forum.php?fPath=297下載,填表後連同繳費收據(需註明姓名及參加組別和活動項目):
1.傳真至本委員會(02)2896-2078
2.或以電子郵件傳送至本會:frank7562b@yahoo.com.tw
(請先將收據掃瞄,或以數位相機拍攝)
(六)本會收到報名表後將於三日內將報名者名單刊登於愛台灣定向越野俱樂部網站http://www.orienteering-tw.org/該活動回應處,請報名者自行確認名單。
(七)比賽前三日會公佈選手須知及報到地點。
十、 報名人數:200人(額滿為止)
十一、比賽規則:採用國際定向越野總會公佈最新定向越野比賽規則,使用Chinahealth電子打卡及計時系統。
十二、附則:
(一)各項目點名於該項比賽時間前20分鐘實施。
(二)本競賽出發採間隔出發,出發序由本會抽籤決定。
十三、獎勵:各組取前三名頒發獎牌,前六名頒發獎狀,以資鼓勵。
十四、懲罰:
(一)參賽選手如有資格不符或冒名頂替,經查屬實者,取消其比賽資格及所有比賽成績。
(二)參賽選手如不服從裁判或行為不檢,經裁判長判決得取消其參賽資格。
十五、申訴:
(一)申 訴:填具申訴說明書,述明申訴人姓名,以書面方式向審判委員提出,並需附繳納保證金新台幣2000元整。申訴以審判委員會判決為最終判決,經審判委員會判決申訴無理者,得沒收其保證金。所有的申訴,應於比賽成績正式公佈後30分鐘內以書面方式向競賽組提出。
(二)比賽進行中,各運動員不得干擾或質疑裁判人員任務之執行。
最後修改 2015-08-31 18:34: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