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向越野
2016 全國百米定向錦標賽-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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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米定向」使用賽區的面積,比傳統定向越野賽事小得多(即不逾100米x100米),每一賽程耗時只需數分鐘。賽事以淘汰制進行,各組選手會被安排一起出發,以最短時間爭取晉級權。每名參賽選手的賽程路線皆不相同,但賽程距離一樣,因此參賽選手不能依靠跟隨對手完成賽事。「百米定向」的最大特色在於比傳統定向越野賽事快速、刺激,並具有高度觀賞性。
一、宗 旨:為積極推廣定向越野運動,提高全民對定向越野運動之認識,進而達到全民運動目的。
二、指導單位:新北市政府體育處、台灣定向運動協會
三、主辦單位:新北市體育總會
五、承辦單位:新北市體育總會定向越野委員會
六、執行單位:愛台灣定向越野俱樂部,
七、時 間:中華民國105年12月4日(星期日)上午9:00~下午16:00
八、比賽地點:浮洲橋下草皮(靠近板橋這端)
九、競賽時間:初賽-10:00~12:00
決賽-14:00~15:30
頒獎-15:30~16:00
十、參加組別:M=男子組,W=女子組
組別 |
M/W |
M/W |
M/W |
M/W |
M/W |
M/W |
M/W |
M/W |
M/W |
M/W |
8 |
10 |
12 |
14 |
16 |
18 |
21 |
30 |
35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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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齡 |
≤8 |
≤10 |
≤12 |
≤14 |
≤16 |
≤18 |
年齡 不限 |
≥30 |
≥35 |
≥40 |
註:年齡以民國105年1月1日當日計算組別
十一、參加辦法:
(一)各級學校或對百米定向有興趣者皆可組隊報名參加。
(二)各單位參賽人數不限。
(三)參賽選手身體狀況必須適合競賽強度要求。
十二、競賽辦法:
(一)比賽規則採用國際定向越野總會公佈最新定向越野比賽規則。
(二)選手出發方式由裁委會決定,出發順序由抽籤及電腦隨機決定。
(三)比賽糢式採初賽及決賽,初賽、決賽皆採同組同時出發。
(四)初賽各組選出完成時間最快的12人參加決賽。
(五)選手必須佩帶規定的號碼布,在限定時間內完成比賽。
十三、名次和獎項:
各組別分別錄取男、女各前六名,第一〜三名頒發獎盃及證書,第四〜六名頒發獲獎證書。
十四、報名與報到:
(一)【1】報名費用:(包含保險費、製圖費、地圖印刷費、號碼布、定向器材損耗),每人NT$300-。
於11月27日後報名與繳費者,每人=NT$350-,且不計獎項。若已完成報名與繳費,但於11月27日後取消報名者,將酌收工本費NT$100-。
【2】繳費方式:
銀行匯款: 永豐銀行板橋分行 銀行代號: 807
銀行帳號: 117-001-0050561-3
戶名: 新北市體育總會定向越野委員會 林士斌
【3】報名方式:請逕自BeClass線上報名系統(https://www.beclass.com/rid=193a24e5819fc6db39bb)報名,填表後請將繳費收據(需註明姓名及參加組別)-
1.傳真至本會02-28962078。
2.或以電子郵件傳送至本會:frank7562b@yahoo.com.tw (請先把收據掃描或拍照成電子檔) 。
【4】截止日期:即日起至 105年11月27日截止。(人數額滿為止)。
【5】預計參加人數:200人。
(二)集合時間、地點及出發序等賽事相關訊息,將於比賽前二天以電子郵件寄發,亦可直接上網查詢http://www.orienteering-tw.org/ 。
(三)本會查詢電話:0927-313175
十五、計時系統
本次比賽採用中國比賽常用之華瑞健電子計時系統及指卡,比賽中遺失租借之電子指卡須照價賠償指卡費用1000元。
十六、附則:
(一)各組檢錄於該項比賽時間前10分鐘實施。
(二)本競賽出發序由本會抽籤決定。
十七、懲罰:
(一)參賽選手如有資格不符或冒名頂替,經查屬實者,取消其比賽資格及所有比賽成績。
(二)參賽選手如不服從裁判或行為不檢,經裁判長判決得取消其參賽資格。
十八、申訴:
(一)申訴:填具申訴說明書,述明申訴人姓名,以書面方式向審判委員提出,並需附繳納保證金NT$2,000-。申訴以審判委員會判決為最終判決,經審判委員會判決申訴無理者,得沒收其保證金。所有的申訴,應於比賽成績正式公佈後30分鐘內以書面方式向競賽組提出。
(二)比賽進行中,各運動員不得干擾或質疑裁判人員任務之執行。
十九、本競賽規程如有未盡事宜,得由本會修訂公佈。